【真實案例】台南離婚律師幫我爭到監護權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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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案例】台南離婚律師幫我爭到監護權的故事
Posted on 2025-07-01

分類:家事訴訟事件

離婚對每個家庭而言,都是一道無法輕易跨越的關卡。而當婚姻走向終點,最牽動人心的往往不是財產,而是孩子的去留。

我是小婷(化名),今年36歲,是一名在台南生活的全職媽媽。這篇文章,我想分享我如何在蘇文斌律師的協助下,成功爭取到兒子的監護權,並走出人生低谷,開始新的生活。
 

我和前夫的婚姻與衝突起點

我和前夫結婚九年,育有一名就讀小學三年級的兒子。婚姻初期雖然有爭執,但大致平穩。然而,三年前他開始長期夜不歸營,甚至有外遇的跡象。最終我們決定離婚。

我本以為只要和平分開、各自照顧孩子就好,沒想到對方不僅否認外遇,還要求孩子的監護權,讓我震驚又心寒。
 

我遇到的難題:家庭主婦的劣勢?

我不是職業婦女,這是我最大的劣勢。對方在外有穩定收入,我卻因為長年照顧家庭而離開職場。這讓我非常擔心法院會因我沒工作而判給他。

我上網搜尋「台南離婚律師推薦」、「台南監護權律師」等關鍵字,也看了不少 PTT、Dcard 上的文章,最終找到口碑很好的蘇文斌律師。
 

第一次諮詢就知道:我不是一個人面對

和蘇律師面談後,我感受到專業與理解。他告訴我:法院不只看經濟條件,更重視「誰是孩子實際照顧者」。

蘇律師立即要我準備這些資料:

  • 孩子學校聯絡簿、就醫紀錄
  • 我每天為孩子準備便當的照片
  • 老師對我照顧狀況的證詞
  • 我們母子生活的環境照片

他說:「我們要讓法官看到,你是孩子生活中的支柱。
 

訴訟開始,對方攻擊我沒收入

前夫委任的律師主打「孩子需要經濟穩定生活,我有穩定收入,她沒有」。但蘇律師主張:

  • 我在婚姻期間全心照顧家庭
  • 孩子與我生活穩定且關係密切
  • 若監護權歸對方,孩子生活環境將改變、心理受創

我們也提交了孩子在法院調查時親口表示「想跟媽媽住」的調查筆錄。
 

關鍵證據:學校老師與社工訪談

蘇律師安排了學校老師出庭作證,證明我每天接送、參與學校活動,也提供孩子心理輔導時社工記錄。

這些證據都強化我作為主要照顧者的形象,並顯示孩子生活已依附於我。
 

法院最後判決結果

歷經三次開庭與雙方爭執後,法院最終判決我擁有監護權,前夫每月支付扶養費,並安排每月固定探視。

法官的判決理由是:「考量子女日常照顧情況、與母親的情感依附、生活穩定性,予以母親為監護人較為適當。」
 

這一路我學到的三件事

一、蒐證真的很重要

如果沒有便當照、生活紀錄,我很難證明自己是主要照顧者。「有愛不夠,要有證據。」

二、不要覺得自己沒收入就沒希望

我原本也自卑,覺得自己全職在家無法爭取孩子,但其實法院看重的是「孩子的最佳利益」。

三、選對律師勝過一切

若沒有蘇文斌律師專業的引導與陪伴,我可能早在第一場開庭就放棄。專業、冷靜、策略,是面對訴訟最重要的武器。
 

結語:這不只是官司,是母親的堅持

離婚後的生活並不容易,我重新找工作,也適應單親的挑戰。但每當我看見兒子健康成長、在我身邊安心入睡,我就知道,我做對了選擇。

這篇文章獻給每一位正走在離婚路上的父母。你不是一個人,專業的律師可以幫助你守護孩子與尊嚴。

如果你正在台南尋找離婚與監護權律師,建議從口碑與實績出發,如同我選擇了蘇文斌律師,讓我的故事得以圓滿落幕,也為未來鋪上希望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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