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怎麼辦?蘇文斌律師團隊來幫你!
借錢不還怎麼辦?這是許多人在面臨借款糾紛時常常遇到的問題。首先,我們需要了解民法中所稱的「消費借貸契約」,這是一種「要物契約」,簡單來說,只有當事人雙方實際交付金錢時,該契約才會成立。因此,若你向對方主張返還借款,必須證明你有實際將款項交給對方,並且對方是基於借貸關係收受這些款項。
根據《民法》第474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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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借貸契約是指當事人一方將金錢或其他可替代物的所有權轉移給他方,並約定他方以相同種類、品質和數量的物品返還的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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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當事人之一對他方負有金錢或其他可替代物的給付義務,並約定以之作為消費借貸的標的,則該契約成立。
為了避免糾紛,最好的做法是讓借款人簽署本票或支票作為擔保,或者設定不動產抵押,甚至找連帶保證人等措施。如果這些都沒有,遇到借款人不還錢,像甲男一樣,找蘇文斌律師團隊提起訴訟也是一個有效的方法。
在甲男的案例中,我們的律師團隊找到對方作為擔保的支票,成功證明雙方確實有借款合意,順利幫助甲男討回了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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