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家庭暴力,許多人會陷入兩難:是否要報警?找律師是不是太早?怕事情鬧大,但又不想再承受一次次的傷害。其實,遇到家暴並不代表你做錯了什麼,更不是「家務事」就該默默忍耐。
本篇文章將帶你清楚了解在家暴發生時,應該如何應對、報警流程、法律保護措施以及律師可提供的幫助,幫助你在最需要的時候做出正確選擇。
什麼情況屬於家庭暴力?
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家暴不僅限於肢體攻擊,也包括精神虐待、性暴力、經濟控制等,只要行為造成當事人身心傷害,就屬於家庭暴力。
常見家暴類型包含:
- 拳打腳踢、推擠、毆打
- 辱罵、恐嚇、貶低人格
- 性侵、強迫發生性行為
- 不給生活費、控制金錢
- 限制行動自由、監控行蹤
不論婚姻、同居、親屬、前配偶、男女朋友關係,只要有親密關係背景,都可能構成家庭暴力。
第一步:遇到家暴,該報警嗎?
答案是肯定的,如果你正在遭受肢體暴力、被威脅或正在感到生命危險,請立即撥打110報警。
警方到場後,會記錄筆錄,必要時可開立驗傷單、協助你前往醫院,也可能通報社會局與家防中心。
即使當下沒有明顯外傷,也建議向警方說明情況,留下報案記錄,未來在申請保護令或提起訴訟時都非常有幫助。
第二步:是否需要申請保護令?
如果暴力行為具有持續性或有可能再度發生,建議儘速向法院申請保護令。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令分為:
- 通常保護令:法院審理後裁定,效期最長兩年。
- 暫時保護令:緊急情況時可先向法院申請,即日或次日裁定。
保護令的內容可能包括:
- 禁止接觸、通訊、騷擾
- 要求加害人搬離住所
- 提供安全庇護住所
- 協助子女安置
你可以透過法院、家防中心或律師協助來提出申請。
第三步:是否需要律師協助?
報警與保護令雖能立即保護當事人,但若涉及法律責任、離婚、監護權、財產分配等問題,尋求律師協助將更為完整。
律師能提供的協助包括:
- 撰寫保護令申請書、代理出庭
- 建議如何合法蒐證
- 協助提起離婚、請求扶養費、監護權訴訟
- 代表出席調解會議
以台南蘇文斌律師為例,他處理過大量家暴案件,熟悉法院實務與社政流程,能在緊急狀況下提供一對一諮詢與法律保護策略,特別適合遇到家暴卻不知如何開始求助的民眾。
家暴案件常見誤解與法律釐清
誤解一:只有身體暴力才叫家暴
其實心理控制、恐嚇、經濟剝削也屬於家暴,法官審理時會參考言語紀錄、Line對話、證人證詞等證據。
誤解二:家務事不要鬧到法院
家暴不是情緒問題,而是法律問題。每一次忍讓都可能變成下一次受害。
誤解三:我沒有錢請律師怎麼辦?
台灣有「法律扶助基金會」,針對經濟弱勢者提供免費律師協助。你也可先使用 台南律師免費法律諮詢 資源,再決定後續步驟。
蒐證技巧:你需要準備的3大證據
在申請保護令或進入法律程序前,建議保存下列證據:
- 文字或語音紀錄:例如對方威脅、辱罵的錄音、Line訊息截圖
- 照片與醫療報告:包含傷勢照片、診斷書、驗傷單
- 第三方證人:鄰居、朋友、家人或警方筆錄等
若你無法自行蒐證,律師也可透過法律程序協助法院調取資料,例如醫院紀錄、報警資料等。
保護自己,也保護孩子
若家暴行為發生在有孩子的家庭,建議務必同步考量孩子安全。
法院通常會在審理保護令或離婚案件時,一併考量孩子的監護與探視安排。若有證據證明孩子也處於危險之中,法院可直接暫時安置、暫停加害人的探視權。
在這方面,熟悉親權訴訟的律師可協助你爭取孩子最佳利益,避免未來因法律空白而無法保護孩子。
申請流程總整理
處理家暴的步驟如下:
- 立即報警或前往醫院驗傷
- 向法院或家防中心申請保護令
- 蒐集證據,建議諮詢律師
- 進行後續法律程序(離婚、監護權、賠償)
此外,台南各區有社福中心與婦女庇護機構,若你處於危險中,可尋求暫時安置資源。
結語:勇敢踏出第一步,是走向自由的開始
家暴不是隱私,而是侵害,是刑法與民法都可介入的傷害。當你站出來尋求幫助,不代表你脆弱,而是你選擇了保護自己與家人的勇氣。
若你或你身邊的人正在台南或其他地區遭受家暴,請記得:
- 報警不是丟臉,是正確的第一步
- 律師是你的後盾,不必獨自面對
- 法律給你力量,但你要先開口求助
選擇諮詢專業律師,如蘇文斌律師這類熟悉家暴案件的專業團隊,能讓你在黑暗中有一盞燈引路,走向新生活的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