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處分引發的家庭糾紛:案例分享
家庭紛爭演變為法庭攻防
婚姻不僅是雙方為了經營感情所訂立的身分契約,同時也涉及婚姻存續期間雙方財產的法律認定,這即是所謂的「夫妻財產制」。夫妻財產制主要分為三種:「法定財產制」、「分別財產制」和「共有財產制」。如果夫妻雙方未特別約定,則適用法定財產制(民法第1005條)。
這三者的區別顧名思義:分別財產制是指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各自管理、使用、處分和收益自己的財產(民法第1044條)。法定財產制則是先將財產區分為結婚前和結婚後,結婚前的財產各自所有,但在法定財產制消滅時(如離婚或一方死亡),婚後財產則一人一半。共有財產制則是指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除特有財產外,夫妻雙方的財產為共同共有,不論管理、使用、收益還是處分,都需經過另一方的同意(民法第1031條)。
案例背景
本次案件源於一場家庭紛爭。一名父親想將房產贈與給女兒,但遭到妻子的反對。妻子為了阻止丈夫贈與房產,甚至將丈夫告上法庭,要求改用分別財產制。原本只是單純的財產處分,卻因此與最親近的人對簿公堂。
律師團隊的介入
這位父親為了解決這個糾紛,委託了蘇文斌律師團隊(我所在的法律事務所)。我們在了解事件的來龍去脈後,向法院詳細說明了雙方家庭的真實狀況。儘管一審法院裁定妻子勝訴,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但在我們團隊的不懈努力下,二審成功逆轉了原先的裁定,最終法院駁回了妻子的請求,為我們的當事人爭取到了勝利。
結語
涉及財產的家庭糾紛往往會演變成激烈的法庭攻防。為了保障您的權益,如果遇到類似的情況,務必尋求我們律師團隊的協助。我們將竭盡所能,為您爭取最有利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