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怎麼辦?這是許多人在面臨借款糾紛時常常遇到的問題。首先,我們需要了解民法中所稱的「消費借貸契約」,這是一種「要物契約」,簡單來說,只有當事人雙方實際交付金錢時,該契約才會成立。因此,若你向對方主張返還借款,必須證明你有實際將款項交給對方,並且對方是基於借貸關係收受這些款項。
今天要分享的案例中,甲女與乙女是親姐妹,但因為父母早年離異,兩人分別由父母撫養,從小失去聯繫,彼此間幾乎沒有感情。在父母相繼去世後,兩人面對遺產分割問題時,難度極大,因為彼此根本找不到對方,甚至毫無聯繫。
在面對法律訴訟時,常有一方未能出庭的情況。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85條第1項規定,在言詞辯論期日,如果一方當事人未到場,到場的一方可以聲請由其一造辯論並做出判決。如果再次通知後,對方仍未到場,法院也可以依職權進行一造辯論判決。 但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在作出這種判決時,除了考量到場一方的辯論內容,還會斟酌之前的辯論和調查結果,因此未到場的一方並不一定會敗訴。
在這次的案例中,甲男與乙女是一對夫妻。某日,甲男開始發現乙女的作息有異,經常早出晚歸。感到懷疑的甲男查看了乙女的手機,驚訝地發現乙女頻繁與丙男傳送訊息,訊息中充滿了曖昧和親暱的內容,明顯超出了正常社交範圍。於是,甲男立即截取了這些對話,並尋求擅長處理侵害配偶權案件的蘇文斌律師團隊的協助。